苏州市职业大学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英语要求
英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为英语,其他专业不作要求。
身体要求
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体检标准等有关规定,其中对学前教育、食品检测、旅游管理等专业要求肝功能达标。
分数线要求
学校对普通类考生实行划定两条录取线的录取方式,即对机械、电子类限招物理选修科目的专业划定一条分数线,对其它不作要求的专业划定一条分数线。
普通类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为:选测科目CC及以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软件外包专业及选择性计划不作要求),必测科目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
排序方法
对普通类进档考生的排序方法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方法进行专业安排及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总分排序,当总分相同时,再参考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
综合素质评价
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二项必须合格;交流与合作、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要求C级及以上,后三项单项达到A级且前三项均为合格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取。
艺体生要求
艺术、体育类考生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实行平行院校志愿。必测科目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具体录取成绩排序方式为:美术类按照考生的文化分与专业分之和排序;音乐类按照考生的专业分排序;体育类按照考生的文化分排序。
加分政策
执行江苏省照顾加分政策,对照顾加分投档的考生,按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特殊情况
特殊情况经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可适当放宽选测科目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
提档比例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报考条件
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思想品德考核必须合格方可报考。
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选考科目要求,其他省份考生须符合所填报专业志愿的科类要求。
艺术类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学校。
录取体制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学校依据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加分优惠政策
学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分类录取
学校按理工类、文史类、艺体类分代码(分类)录取,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考虑了不同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考生的具体情况。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报考前仔细阅读相关条款,以确保符合所有录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