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秘书的权力通常包括:
传达和执行:
负责将学校或上级教学管理部门的教学规章制度、规定和制度传达给院系各教研室和全体学生,确保教学活动的顺利进行。
协调安排:
协助教师安排课表和教学日历,协调教师调课或停课安排,安排考试和监考,统计教师工作量,处理教师教学和科研项目的申报及奖惩材料的收集归档。
学生事务管理:
处理学生相关事务,如新生注册、选课、教材征订、课表管理、考试试卷整理归档、重修和补考安排、学籍信息管理、毕业生资格审查和毕业证书发放等。
教学行政及学籍管理:
落实教学计划的制定、报送,下达教学质量管理要求,参与专业建设、调整、改造,协助教学主管领导做好教学活动的组织协调。
考务及成绩管理:
制定期末考试安排,审查考试资格,安排补考或重修,收集和登录考试成绩,组织毕业论文答辩及保存。
行政支持:
在院行政领导下开展教学常规管理工作,为系部主任和分管副主任提供教务工作支持,并接受教务处的业务指导。
教学秘书的权力范围可能因学校规模、组织结构及具体职责而异,但总体上,他们在确保教学活动顺利进行、维护教学秩序、管理学生学籍和考务等方面拥有一定的执行权和协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