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的招生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国籍与法律遵守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良好,具有良好的身体条件。
学历要求
具有普通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或者相当于普通高中毕业或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水平的学历证书。
专业要求
具有与该招生专业要求相符合的文化、综合素质和职业素质。对于艺术类专业,还要进行面试和审查。
外语水平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有相应的外语水平要求。
其他条件
其他招生条件根据学校及招生专业的要求制定。
录取原则
以志愿优先为原则,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天津职业大学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依此类推。
选科要求
具体专业的选科要求不同,例如连锁经营与管理专业要求首选历史,再选不限;空中乘务专业要求首选物理或历史,再选不限等。
招生批次与分数
录取批次分为平行录取一段和平行录取二段,各专业的平均分和最低分/最低位次不同,例如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平行录取一段的平均分为510分,最低分为510分/144435位次。
这些标准旨在确保招收到的学生符合学校的教学要求,并且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建议有意报考的考生仔细阅读招生简章,了解具体专业的选科要求和录取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