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校纪校规

教育圈视角 · 2024-12-27 17:26:46

天津职业大学的校纪校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校训 :育德育能,力实力新。

校风:

勤奋、求实、团结、创新。

学生违纪处分办法

目的:

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建设优良的学习、生活环境,树立良好的校风、学风,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适用范围:适用于具有学籍的学生。

处分种类

警告

严重警告

记过

留校察看

开除学籍。

从轻处分情形

情节轻微,能主动承认错误,如实承认错误事实,检查认识深刻,有悔改表现。

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

违纪行为尚在准备阶段或者虽进入实施阶段但主动放弃且未造成危害结果。

从重处分情形:未列出具体情形,但通常包括违纪行为严重、影响恶劣等。

考勤制度

考勤对象和范围:涵盖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和学校统一组织安排的一切教学活动,包括学生上课、实习、实训、军训等。

考勤统计:由任课教师应用《天津职业大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系统》进行考勤管理,学院每双教学周周一对学生考勤统计结果进行院内公布。

请假程序: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参加各项教学活动者,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经同意后报知相应考勤负责人。

审批权限

班主任审批一天以内请假。

辅导员审批三天以内请假。

学院主管学生工作副书记审批十四天以内请假。

学生处审批十四天以上请假并报教务处备案。

旷课认定:未按时有效办理请假手续或超过批假时限而缺勤的,一律视为旷课。迟到或早退三次记为一旷课学时。

缺课处置:旷课、事假、病假等所有不能参与正常课堂学习教学活动的情况,一律视为缺课。缺课学时累计大于等于该门课程学时1/3者,不能参加该门课程的考核,同时不准参加补考,原则上只能重修。特殊情况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教务处批准,可给以缓考机会。

旷课处分:以学期为单位,依据学院对各项教学活动考勤统计结果,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学籍处分。

这些校纪校规旨在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行为符合学校的期望和要求,维护良好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环境。建议学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以充分利用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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