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公务员考试中,民警计分方式如下:
总成绩计算公式
一般职位:总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3 × 60% + 面试成绩 × 40%。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总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3 × 70% + 专业科目成绩 × 30%] × 60% + 面试成绩 × 40%。
笔试环节成绩计算
一般职位:笔试环节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3。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笔试环节成绩 = (公共科目成绩 + 少数民族加分) ÷ 3 × 70% + 专业科目成绩 × 30%。
成绩保留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最低合格分数线
一般职位:省级机关和市州级机关(A类卷)为53分,县市区级机关和乡乡镇街道机关(B类卷)为50分。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A类卷为51分,B类卷为49分。
建议:
考生在备考时,应重点掌握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特别是专业科目成绩的权重,以便在考试中能够准确计算自己的总成绩。
注意成绩保留的规则,确保在成绩计算过程中不出现小数点后多余位数。
了解并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确保能够进入下一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