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大学可以申请的补贴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国家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年奖励6万名,每生每年8000元,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每生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
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5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
学生证
学生证本身并不是一种补贴,但它是享受学生福利和优惠的凭证,如乘坐火车、飞机等交通工具可以享受学生优惠票价。
创业补助
鼓励学生创业,提供一定的创业启动资金或税收优惠。
助学贷款
政府主导的信用贷款,用于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贷款额度和利息由国家承担。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人全额支付。
勤工俭学
学生可以通过校内或校外工作来获得收入,以帮助解决生活费用。
就业补贴
对毕业后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大学生提供就业岗位补贴。
租房补助、购房补贴
针对毕业后的大学生,提供一定的住房补贴。
免学费政策
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的学生以及部分家庭经济困难的城市户口学生可以免学费。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学生按公办学校免学费标准减免部分学费。
师范生免费教育
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
学费减免
对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特别是其中的孤残学生、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实行减免学费政策。
绿色通道
为保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各高校必须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无法缴纳学费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学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其他补助
各高校利用自有资金、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设立奖学金、助学金;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
这些补贴和资助项目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经济负担,鼓励学生专心学业和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同时也有助于培养大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建议大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积极申请并合理利用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