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入职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和规定:
入职手续
新员工需按照学校办公室通知的时间携带报到通知书、个人资料和证件原件(如简历、户口簿、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前任单位的离职证明、指定医院体检报告等)到学校办公室办理入职手续。
领取办公用品,并在学校总务处办理登记手续。
由学校办公室引导新员工至用人部门(科组),并安排座位。
岗前培训
员工入职前需参加由学校安排的岗前培训,培训费用通常由学校支付。
员工接受培训后,为学校的服务期限至少为一年。
若员工未按约定履行服务期,提出离职时需退赔学校支付的培训费。
劳动合同管理及相关规定
学校依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并为符合条件的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劳动合同或协议的签定期限按学年进行,到期时可续签,员工享受寒暑假期标准工资待遇;合同终止后,员工不再享受寒暑假期工资。
员工申请离职或不准备续签劳动合同,必须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档案管理
学校在南方人才市场开设档案管理账户,以便统一管理和为员工评定职称提供条件。
招聘入职管理制度
适用于学院全体专兼职教辅员工和行政后勤员工。
遵循编制控制、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
招聘方式包括内部招聘和公开招聘。
教师职位原则上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辅导员岗位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政治面貌为预备党员或中共党员。
其他注意事项
签订劳动合同应合法,两年以下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0天。
工作内容、劳动条件应明确细化。
新员工应仔细阅读并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
以上是大学入职制度的一些关键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