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公务员考试的总分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一般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财政金融类、会计与审计类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财经管理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公安机关综合管理和警务技术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面试成绩 × 20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
综合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公安专业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各项单科成绩和综合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考试综合成绩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进行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