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公务员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国籍要求
必须是中国公民,非中国国籍公民不能报考。
年龄限制
一般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
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政治素质与道德品行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诚实守信、公正廉洁。
身体条件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学历要求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部分职位可能要求更高的学历,如硕士或博士学位。
其他条件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建议: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公告,确保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避免因条件不符而无法参加考试。
在报考前,建议详细查阅职位要求,了解具体职位的学历、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以便更好地选择合适的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