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普通话的分数线根据申请的学科和职位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标准如下:
语文教师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87分以上)。
其他学科教师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80分以上)。
特殊领域(如县市台播音员)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92分-96.99分之间)。
一般教师
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80分-86.99分之间)。
建议:
申请语文或幼儿任教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务必确保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考生,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即可。
这些标准有助于确保教师的普通话水平能够满足教学要求,并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