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职业大学的待遇情况如下:
引进人才待遇
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提供事业编制,硕士安家补贴3万元/人,博士安家补贴8万元/人(服务期至少五年)。
工资按定级工资标准确定,博士按副教授标准发放,硕士按讲师标准发放。
引进的博士当年考核合格可认定为讲师,工作满三年考核合格者,博士可申报副教授,硕士可认定为讲师。
可申请入住周转房(人才公寓),月租约100元。
按每人300元/月标准发放住房补贴,连续发放五年。
学生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分为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生源地助学贷款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基层就业国家资助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500元,省外院校的新生1000元。
校内资助包括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寒假车票补助、贫困生5%特别困难春节慰问金等。
以上信息根据最近更新的数据整理而来,具体待遇可能会根据最新的政策有所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