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涉及的公文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命令(令):
适用于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措施、批准授予和晋升衔级、嘉奖有关单位和人员。
决定: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部署、奖惩有关单位和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通告:
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循或者周知的事项。
通知:
适用于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传达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通报: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报告: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函: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议案: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纪要: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请示: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批复: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意见: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公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公报: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这些公文种类在公务员考试中经常出现,考生需要熟悉各种公文的写作规范和格式要求,以确保公文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效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