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关于公文的常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公文的分类
广义公文:包括计划、总结、建议、汇报、调查报告、简报、讲话等通用公文和专用公文。
狭义公文:专指《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规定的法定公文。
常用分类方法:
按作者性质:指挥性公文(决议、决定、命令等)、知照性公文(公报、公告、通告等)、报告性公文(报告、请示等)、法规性公文(条例、规定等)、记录性公文(纪要等)。
按行文方向:上行文(下级向上级)、下行文(上级向下级)、平行文(同级或不相隶属机关之间)。
按时限要求:特提、特急、加急、平急。
按内容密级:绝密、机密、秘密、内部、公开。
公文的保存期限
绝密公文: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机密公文: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20年。
秘密公文: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
公文的管理
确定密级前: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
确定密级后:应当按照所定密级严格管理。绝密级公文应当由专人管理。
复制和汇编:机密级、秘密级公文应当符合有关规定并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公文一般不得复制、汇编,确有工作需要的,应当经发文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批准。
公文的格式
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写法如“机密★1年”。
行文规则
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其他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以请示、报告形式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向上级机关的请示应当一文一事,不得在报告等非请示性公文中夹带请示事项;结尾一般不使用“望批准”、“请审示”等词语;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
向下级机关行文:主送下级机关;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向下级机关“部署任务”、“要求考核排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更上级机关批准,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审核同意”。
党政机关联合行文:应当与本级党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和工作需要相适应。同级党政机关之间可以联合行文;向下级党政机关行文,应当抄送下级党政机关的同级党委或者政府;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
发文办理
主要程序包括:复核、登记、印制和核发。
公文处理
公文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公文写作是代机关立言,作者是机关、组织、代表机关组织的领导人。
掌握这些公文常识,有助于考生在公务员考试中更好地应对相关题目,提高得分率。建议考生多练习相关题目,加深理解和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