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职业大学的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见习补贴两部分,具体如下:
求职创业补贴
发放对象:天津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的毕业学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包括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以及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申请条件:
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学生;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
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学生;
残疾学生;
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
特困人员中的学生。
申请材料:
《天津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复印件;
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需激活金融服务功能);
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明、扶贫手册、残疾人证、助学贷款合同等。
资金渠道:求职创业补贴所需资金由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列支。
就业见习补贴
补贴对象:
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全日制高职及以上学历的本市院校或外地院校本市生源毕业学年在校生(毕业学年指毕业前一年9月1日起至毕业当年6月末);
本市户籍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岁失业青年;
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补贴标准:
见习人员到见习单位参加见习,每月不少于15日的,给生活费补贴(按照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带教费补贴(每人每月200元)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每人每月10元)。
申请流程:
申请人员可登录中天人力资源网查询就业见习岗位信息;
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就业见习基地报名;
签订《就业见习协议》。
建议
提前规划:毕业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准备好相关申请材料。
及时申请:注意申请截止日期,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
咨询机构:如有疑问,可联系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获取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