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职业大学请假规定

熠佑教育 · 2024-12-27 18:32:45

苏州市职业大学的请假规定如下:

学生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活动时,需事先办理手续并获得批准。除非遇到急病或紧急事故,可先向辅导员线上报备并同意,事后再履行补假手续。

请病假在校内应当由学校医务所或规定医院出具证明,在外地时应当由当地县以上公立医院证明。其他原因请假,也应当有相应的证明。

请假在一天以内的,由辅导员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请假在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审批并备案。若是正常教学的,由辅导员签署意见,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共同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请假在三天以上的,由辅导员、教务处共同签署意见,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学生在上课时间因特殊情况迟到、早退或中途外出,均需向任课老师口头请假,未经同意作旷课论处

自习课或班级、学校开展活动,学生需短时间请假,均需班长同意,事后班长应向辅导员汇报

无论任何情况,学生不能按时归寝,必须经辅导员同意

节假日、休息日需离校不能归寝者,必须经辅导员批准,并应有书面请假条,交宿管办备案

请假期满或提前返校后,应当向辅导员报告并向学生工作处履行销假手续。续假时,手续与请假相同。

以上审批手续的文件均交学生工作处存查,所有请假均由纪律委员持同学请假条统一告知任课教师

学生外出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因故必须请假,由指导教师参照辅导员的审批权限批准

建议:

学生在请假时,应提前向辅导员或相关部门提交请假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请假流程的顺利进行。

请假期间,学生应确保按时归校并履行销假手续,以免影响学业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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