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公务员考试体检要求通常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器质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血压
收缩压小于140mmHg;
舒张压小于90mmHg。
血液系统疾病
血液系统疾病不合格,但单纯性缺铁性贫血(男性血红蛋白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结核病
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合格;
肺外结核病(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慢性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但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恶性肿瘤
恶性肿瘤不合格。
内分泌系统疾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但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视力与听力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不合格;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其他
无传染性疾病;
无视力与听力障碍;
无器质性心脏病;
无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
无血液系统疾病;
无精神疾病;
无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
无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
建议:
准备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上述体检标准,尤其是视力、血压、心脏疾病等关键项目。
对于某些可治愈或控制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应确保在体检前已达到治愈标准。
如果有任何疑问或不确定之处,建议咨询专业医生或相关机构进行进一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