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青岛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已经发布,以下是主要规定: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
不能报考的情形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职人员;
受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被记入失信人员,有招考中违纪行为的人员;
法律法规不得录用的人员;
录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这些规定为考生提供了明确的报考条件和限制,确保招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合法。建议考生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规定,以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能够顺利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