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填报公务员考试的病史时,请遵循以下步骤和注意事项:
如实填写:
根据您的真实健康状况,如实填写既往病史。
重大疾病:
如果患有心、肺、肝、脾、肾等重大脏器的疾病,癫痫史,精神病史等,应具体说明。
手术和残疾:
如果您做过重大手术或有残疾状况,请详细记录手术时间、地点、类型和当前状况,并提供残疾证号(如有)。
普通疾病:
一般的轻微疾病,如感冒、发烧、肠炎等,不需要填写,因为它们属于过去得过的疾病,不属于既往史。
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确保所填写的病史不会导致体检不合格。
避免隐瞒:
不要隐瞒任何病史,因为如果在体检中被发现,可能会被视为故意隐瞒,导致报名无效。
请确保所有信息真实准确,避免因不真实的病史信息影响您的录用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