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实施细则

百科旅行号 · 2024-12-27 19:41:34

公务员考试实施细则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录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五湖四海、任人唯贤。

事业为上、公道正派原则,人岗相适、人事相宜。

依法依规办事原则。

录用程序

编制录用计划。

发布招考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体检。

考察。

公示。

审批与备案。

特殊职位处理

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不宜公开招考的职位。

需要专门测查有关专业技能水平的职位。

专业人才紧缺难以形成有效竞争的职位。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与考试便利

采取措施便利报考者报名和参加考试。

考核内容与标准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重点考核德、能、勤、绩、廉日常表现。

定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考核方法与程序

平时考核一般按照个人小结、审核评鉴、主管领导审定等程序进行。

定期考核结合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其他规定

录用公务员必须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内,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

录用特殊职位的公务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简化程序。

民族自治地方录用公务员时,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对少数民族报考者予以适当照顾。

这些细则旨在确保公务员录用的公开、公平、公正,同时通过科学的考核方法全面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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