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档比例
各省、市、自治区的录取批次和调档比例以当地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的政策为准。
录取规则
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的平行志愿规则,按照高考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政策性加分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
语种要求:不限考生报考外语语种,但学生进校后,在非外语类专业教学活动中,涉及外语的均使用英语。
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规定执行。某些专业如园林技术、园艺技术、动物医学类、食品检验类、药品生物技术类专业对色盲、色弱考生有限制;患有传染性疾病或病毒携带者不宜报考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安全、药品生物技术等专业。
男女生比例
所有专业均不作男女生比例限定。
其他
往届生不受限制。
在录取过程中,如出现各专业生源差距较大时,学校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可根据生源情况适当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数。
对于艺术类考生,需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统考,并且有身高要求。
综合素质评价录取
综合评价录取按照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按计划由高分到低分录取。当排序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英语单科顺序及单科原始成绩高低排序。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同时满足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政策和要求。建议考生和家长在报考前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招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