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师职业道德鉴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思想政治表现和品德素质修养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参加政治学习,提高政治觉悟。
遵纪守法,关心国内外大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
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将其作为自己的言行准则。
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为人师表,爱岗敬业,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具备丰富的教学经验,能够处理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在组织管理班级、综合分析问题、协调办事能力以及文字言语表达能力等方面都有显著提高。
保证班级教学的正常运行,在教学及各项工作中未出现任何失误和差错。
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
认识到教育的重要性,具备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全身心投入教学,自觉遵守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
主动与同事研究业务,互相学习,配合默契,共同提高教学水平。
爱国守法和言行雅正
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守宪法原则,遵守法律法规。
依法履行教师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坚持言行雅正,遵守学术规范,严谨治学,反对学术不端行为。
公平诚信和廉洁自律
秉持公平诚信原则,处事公道,光明磊落,为人正直。
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不得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积极奉献社会
履行社会责任,贡献聪明才智,树立正确的义利观。
不得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自我鉴定,可以全面评估高校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建议教师们不断学习和实践,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树立良好的师德风范,为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