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务员考试政策主要涉及报考对象、年龄限制、学历要求、基层工作经历以及其他资格条件。以下是详细的政策内容:
报考对象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以及市公务员局《上海市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招考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
不具有报考资格的人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现役军人;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
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年龄限制
一般情况下,申请公务员的年龄限制为18岁至35岁;
应届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年龄限制放宽至40岁;
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年龄限制放宽至40岁。
学历要求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报考工青妇机关专职干部中工会、妇联系统职位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备中央和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
其他资格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备能够行使岗位职责的能力。
这些政策为有意参加上海市公务员考试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要求。建议符合条件的考生仔细阅读并了解相关公告和简章,以确保自己符合报考条件并能够顺利进行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