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地方公务员考试科目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一般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而专业科目则是针对特定岗位设置的。
公共科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测查报考者从事机关工作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潜能,包括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采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
《申论》:测查考生的主观能力,如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贯彻执行能力、解决问题能力、依法办事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全部为主观性试题。
专业科目
针对部分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如全区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法医职位和监狱机关狱医职位,会加试专业科目笔试。专业科目的考试内容围绕该职位所需专业的相关知识及应用能力进行命题,考试形式一般为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相结合。
建议
公共科目:建议考生重点复习《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这两科是必考科目,且分值较高。可以通过模拟考试和专项训练来提高这两科的成绩。
专业科目:对于报考专业性较强职位的考生,需要提前了解并准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可以通过查阅相关职位的详细说明和考试大纲,了解专业科目的具体内容和考试要求,有针对性地进行复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