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4年,公务员招录规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录用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原则。
突出政治标准,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
依法依规办事。
录用程序
发布招考公告。
报名与资格审查。
考试。
体检。
考察。
公示。
审批或备案。
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对上述程序进行调整。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2025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中央机关及其省级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市(地)级及以下直属机构主要招录应届高校毕业生。
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北京市各级机关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可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公务员需在报考区(系统)内最低服务5年。
特殊说明
不得报考人员包括在读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在职公务员等。
受过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这些规定为公务员招录工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依据,确保了招录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建议报考者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条件,做好充分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