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遴选考试办法

星星讲知识 · 2024-12-27 20:31:05

公务员遴选考试的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分级分类的方式,根据职务层次和职位类别进行。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授权,面试可以由公开遴选机关组织实施。

笔试内容

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人选确定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面试人选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

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面试的内容和方式应当针对各职位的特点和要求分别确定。必要时,可以进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面试考官

面试考官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公开遴选机关以外的考官一般应占三分之一。

面试考官应当挑选公道正派、理论素养高、熟悉公开遴选职位相关业务、具有干部测评相关经验的人员担任。

考试综合成绩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公告规定的权重确定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综合成绩应当及时通知本人。

报名资格

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开遴选机关不得设置与职位要求无关的报名资格条件。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考察

公开遴选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考察对象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等,按照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

程序

公开遴选按照下列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察;决定与任职。

其他要求

每名报考者可选择2个职位(也可单独填报1个职位),分别为兵团机关1个职位,师市机关1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者应具备的条件包括: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维护社会稳定等重大原则问题上,始终做到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且须在本层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正式在职且实际在岗);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名参加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报名参加市(地)级机关公开遴选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这些规则旨在确保公务员遴选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选拔出符合职位要求的高素质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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