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主要包括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公共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全部为客观题,共有五个模块,分别是常识判断、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其中,常识判断测查报考者在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考生对文字材料的理解、把握和运用能力;数量关系测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判断推理测查考生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资料分析测查考生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申论》:
为主观题,主要考察考生的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申论的考试材料通常涉及社会热点、政策法规、公共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考试形式一般包括概括题、分析题、对策题、大作文等。
专业科目
部分公务员岗位,如公安、法院、检察院等,还需进行专业知识测试,考察考生在相关领域的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例如,公安岗位可能涉及法律基础知识、公安业务知识、警务技能等;法院、检察院岗位重点考察法律专业知识,包括刑法、民法、诉讼法等。
建议考生根据报考职位的要求,有针对性地准备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的复习,以提高考试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