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通常包括 两门主要科目,即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和申论。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行测)
考察内容: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部分。
考察目的:旨在选拔具备行政职业能力的人才。
申论
考察内容: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表达、逻辑分析、解决问题和论述写作等能力。
考察目的:通过对实际问题的分析、总结和论述,评估考生是否具备从事行政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部分特定岗位可能会增设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例如法律岗位和公安岗位分别需要考法律专业知识和公安专业知识。
因此,公务员考试一般需要考两门科目,即行测和申论。部分特殊岗位可能会多考一门专业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