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创办一所教育部职业技术大学,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和标准。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办学规模
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应在8000人以上。对于艺术、体育类高校,这一限制可以不受影响。
专业设置
学校需要对接国家和区域主导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设置专业。
学校应有3个以上专业群,每个专业群包含3—5个专业。
师资队伍
专任教师总数应满足生师比不高于18:1的标准。
来自行业企业一线的兼职教师占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25%。
专任教师总数不少于450人,其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0%。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人数一般应不低于专任教师总数的30%,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任教师应不少于30人。
学校领导和管理
必须配备具有较高政治素质和管理能力、品德高尚、熟悉高等教育、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职校(院)长和副校(院)长。
同时,需要配备专职德育工作者和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从事高等教育工作经历的系科、专业负责人。
教师队伍
设置高等职业学校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的教师队伍,其人数应与专业设置、在校学生人数相适应。
在建校初期,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一般不能少于70人,其中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人数不应低于本校专任教师总数的20%。
每个专业至少配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本专业的“双师型”专任教师2人。
每门主要专业技能课程至少配备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以上的专任教师2人。
校园设施
学校须有与学校的学科门类、规模相适应的土地和校舍,以保证教学、实践环节和师生生活、体育锻炼与学校长远发展的需要。
建校初期,生均教学、实验、行政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20平方米。
校园占地面积一般应在150亩左右。
必须配备与专业设置相适应的必要的实习实训场所、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适用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总值,在建校初期不能少于600万元;适用图书不能少于8万册。
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必须突出高等职业学校的特色。
其他要求
新建高等职业学校应在4年内达到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少于2000人的基本要求。
这些条件旨在确保职业技术大学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教育,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申请人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历和综合素质要求,并且需要通过教育部的评估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