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大学,以下情况下的学生不允许转专业:
新生第一学期或大学三年级及以上年级者。
学生以特殊形式录取,国家有相关规定或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者。
艺术、体育、“专升本”、“对口招生”专业跨录取类型申请专业者。
跨录取批次申请者。
正在休学或保留学籍者。
不能从低录取批次转入高录取批次。
音体美类专业与非音体美类专业之间不能互转。
定向生、委培生不得转专业。
对口招生、单独(自主、特殊)等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
已有转专业经历者(包括提出申请未获批准者)。
转专业工作开展前受纪律处分者、应予退学者。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教学质量和学生的专业选择符合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培养目标。如果学生有特殊需求或情况,建议提前与学校相关部门沟通,了解是否有其他可行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