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体检操作细则如下:
确定体检人员
公务员录用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参加体检
用人单位派专人带领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体检工作负责人事先要逐个核对受检人与体检表照片是否相符,并统一将体检表交体检医生。
各科室之间交接体检表由体检工作人员负责,不准由考生代交。
通知体检结果
体检完毕,主检医生根据体检标准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并签名,然后加盖医院的公章。
体检结果由医院通知体检工作负责人统一领取,并由体检工作负责人将体检结果通知考生。
复检
用人单位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
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前的准备
注意晨起时间,不宜过早或过晚。
选择舒适、宽松且便于穿脱的服装和鞋子。
避免憋尿,确保尿液样本在体检中关键。
带齐必要文件,如身份证、体检通知单及相关检查报告等。
避免运动和剧烈活动,保持身体平静。
体检项目
必检项目包括身高、体重、血压、心率、体温等。
次要检查包括血红蛋白测定、血球计数、肝功能等。
室外现场检查包括步行75米,测量联合体的健康状态、行走承受力等。
记录检查结果,审核数据,并签字确认。
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具体项目和标准包括一般检查、内科、外科、妇科、耳鼻喉科、眼科、口腔科、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等。
体检纪律与责任
体检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及《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工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体检标准和程序,确保检查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主检医生须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负责作出考生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发现阳性或可疑阳性体征,主检医生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增加检查项目,以便明确诊断并作出是否合格的体检结论。
体检对象包括报考公务员的人员、在职公务员、公务员晋升人员等,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以上是公务员考试体检操作细则的详细内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