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公务员考试规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考场规则
在考试前30分钟,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桌面右上角。
开始考试30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考生应严格按照规定携带文具,开考后不得传递任何物品。除规定可携带的文具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或其他设备带至座位。已带入考场的设备需按监考人员要求切断电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发现将上述设备带至座位,一律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试卷发放后,考生必须首先在答题卡规定的位置上用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准考证号,用2B铅笔在准考证号对应位置填涂,不得做其他标记。听统一铃声开始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
考生不得要求监考人员解释试题。如遇试卷分发错误、页码序号不对、字迹模糊或答题卡有折皱、污点等问题,应举手询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律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作答,并把题本上的条形码贴到答题卡相应的位置上,未贴或不按要求粘贴条形码以及未用2B铅笔填涂的按零分处理。申论一律用黑色字迹的钢笔、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作答,用铅笔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作答字迹要清楚、工整。
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禁止吸烟,严禁交头接耳,不得窥视他人试卷、答题卡及其他答题材料。
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考生交卷时应将试卷、答题卡分别反面向上放在桌面上,经监考人员清点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带出考场。
笔试内容
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个科目,分值各100分。
《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自治区级、市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A类职位”)使用A卷;《计划表》中机构层级为县级、乡镇级的综合管理类职位(以下简称“B类职位”)使用B卷;《计划表》中行政执法类职位(以下简称“C类职位”)使用C卷;《计划表》中的合并职位按较高的机构层级确定试卷类型。
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及特殊招录职位的人员除参加公共科目笔试外,还需参加专业科目测试,分值为100分。
面试计分规则
面试是体现应试者应用各种综合素质,特别是领导才能、组织管理能力等方面的一种考核。一般地,面试分为机考和现场考试两种形式,计分规则也根据考试需求而略有差异。
具体得分公式可能涉及到以下四个部分:政治理论(国家大政方针、党的政策、法律法规等)答题情况评分;专业知识答题情况评分;组织纪律情况评分;综合素质、能力评价。
建议考生在报考前仔细阅读考试通告和规定,充分了解各个环节的考核方式和得分方法,以便更好地准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