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潍坊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规定如下:
报考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至2006年11月期间出生),2025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报考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录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如果符合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11月。
考试纪律
考生需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身份证丢失或正在办理中的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入场。
考生只能携带准考证上允许携带的考试用具进入考场,严禁将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手表、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发送接收设备、耳机、书包、稿纸、学习资料、涂改液、修正带、计算器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封闭区和考场。考生进入封闭区和考场时需要接受两次人工安检、一次智能安检,对违规携带物品进行查处,请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
考试开始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请考生根据准考证上的考点信息,提前熟悉考点周边情况,合理规划交通住宿事宜,做好出行安排,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身份验证时间。
核减招录计划
根据实际报名缴费情况,部分职位因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潍坊市各级机关其他职位。改报职位只进行一次。请相关人员尽快联系原报考单位,于11月16日16时前履行改报程序。
其他事项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后,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均可以报考。
2025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定向或委培单位同意其报考,应当由定向或委培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过工作单位,其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招录0日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的职位。未进行考核的采取制,报考者可先报名考试、后审查是否考核合格。
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可以按照教育部门有关规定,报名前一年内退出现役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招录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职位。
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其中,2023年1月1日至2025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当年必须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