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中,申论部分常考的公文类型包括:
讲话稿:
讲话稿一般包括标题、发文对象和正文三个部分。标题可以写成关于+内容+讲话稿或者在+会议+讲话稿的形式。发文对象需要另起一行顶格书写,并注明会议名称或对象。正文部分则包括开头、主体和结尾,开头部分可以介绍讲话的背景、自我介绍和目的,主体部分依据材料内容进行阐述,结尾部分则可以用“谢谢大家”进行简单收尾或根据材料进行补充。
倡议书:
倡议书的格式与讲话稿类似,但在正文结束后需要另起一行写上发文单位和发文日期。发文单位通常依据题干和材料内容确定,例如“XX办公室”或“XX学校”等,发文日期则格式为“XX年XX月XX日”。
报告提纲:
报告提纲的基本格式包括标题和正文两个部分,并在标题和正文前加上序数词。这种公文类型注重提纲挈领地陈述要点,一般不涉及语言的优美表达,主要用于分条列点地展示重要信息。
命令(令):
命令和令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此类文件内容简单,通常写作难度较低,在考试题中较少出现。
决定:
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及人员、变更或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决定通常包括背景和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工作举措等内容。
公告:
公告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法定事项,一般包括标题、正文、发文机关和成文时间四部分,有时还会加上“特此公告”字样。
通告:
通告用于公布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周知的事项,通常不写出通告对象的称谓,有时需要加导语和结语。
通知:
通知用于发布规章、转发公文、布置工作、传达事项等,是常见的公文类型之一。
这些公文类型在考试中的出现频率和难度各有不同,建议考生根据题干要求和材料内容,有针对性地准备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