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面临的职业歧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学历与学校歧视
用人单位往往偏好985、211等顶尖高校的毕业生,对非这些学校或非应届毕业生的求职申请不予考虑。
性别歧视
在招聘过程中,部分单位对女性存在明显的性别偏见,甚至有些岗位明确只招男性。
经验歧视
用人单位常常要求应聘者具备工作经验,对刚毕业的学生形成较高的门槛。
地域与户籍歧视
有些单位在招聘时偏好本地生源或要求具有本地户口,从而限制了外地学生的就业机会。
外形歧视
部分单位在招聘时以貌取人,对应聘者的身高、五官、体重和气质等外貌方面有严格要求。
年龄歧视
一些用人单位对年长者的求职申请存在不公平的待遇,偏向于招聘年轻人。
身份歧视
包括对少数民族、外籍人士、残疾人士等群体的不公平对待。
婚否育否歧视
在招聘过程中,有些单位会询问求职者的婚姻状况或生育情况,这种做法属于歧视。
这些歧视现象不仅损害了大学生的平等就业机会,也反映了社会中的不平等和偏见。为了有效遏制这些歧视行为,需要从立法、执法和司法等多个层面入手,构建完善的反就业歧视机制,保障大学生能够享有平等的就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