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大学艺术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录取原则
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
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
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为主要录取依据。
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专业志愿录取
普通类专业录取执行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队,然后再依次按照每位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如果考生总分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再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此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
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
艺术类统考
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考生所在省(区、市)组织的艺术类统(联)考测试。
除曲艺表演专业为校考自测类外,其他专业均使用各省统考(联考)合格成绩。
如果个别专业在各省没有省统考(联考),则不安排招生。
投档与录取
院校志愿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平行志愿投档规则进行投档,投档成绩计算规则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
如考生所在省无明确(或不唯一)的投档成绩计算办法,以我校在该省选择的备案为准。
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进档考生专业志愿录取时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由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
投档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高考相关科目成绩较高的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录取分数线
2024年天津市职业大学艺术类录取分数线如下(具体分数请参考第三点):
文科:最高分XXX,最低分XXX
理科:最高分XXX,最低分XXX
艺术(文):最高分XXX,最低分XXX
艺术(理):最高分XXX,最低分XXX
艺术不分文理:最高分XXX,最低分XXX。
建议:
艺术类考生需要参加所在省份的艺术类统考,并确保成绩合格。
填报志愿时,考生应根据自己的文化课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进行选择。
录取过程中,考生应关注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和学校发布的最新录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