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器质性心脏病: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等不合格,但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血压:
收缩压小于140mmHg;舒张压小于90mmHg。
血液系统疾病:
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结核病:
不合格,但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呼吸系统疾病: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消化系统疾病:
慢性胰腺炎、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等严重慢性消化系统疾病不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肝脏疾病: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恶性肿瘤:
不合格。
肾脏疾病:
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内分泌系统疾病: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神经系统疾病: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等不合格。
结缔组织疾病: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不合格。
其他疾病: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等不合格。
视力与听力: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4.8(小数视力0.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9(小数视力0.8),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使用人工听觉装置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其他: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建议:
报考者应提前了解并评估自己的身体状况,确保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对于某些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等,需要通过药物控制或手术治疗达到合格标准。
建议在体检前咨询专业医生,了解自身健康状况是否满足体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