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公务员考试的视力要求如下:
普通公务员职位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人民警察职位
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
特殊岗位
法医、物证检验及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及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技术、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
乡镇公务员职位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建议:
准备参加山东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应提前了解并确认自己是否符合视力要求,以免在体检环节因视力问题而影响录用。
对于特殊岗位的视力要求,考生需要特别注意,确保自己的视力符合相关职位的招录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