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面试考试的组织实施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组织责任
中央机关直属机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如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负责。
地方各级机关: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也可委托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
试题命制与管理
试题命制: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命制或审定面试试题。中央一级招录机关在受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委托的情况下,可以组织命制适合本单位(本系统)的面试试题。
试题内容:试题应科学设置面试测评要素、试卷结构、试题数量等,测评要素根据招录职位所需能力素质确定。
命制规范:命题人员应熟悉公务员录用制度和相关政策、命题规范和要求,掌握人才测评理论与技术,具备相应题型的命题能力和水平。命题场所应符合保密工作条件,使用专用设备,设备和命题素材由专人保管。
面试实施
面试前准备:组织实施面试应当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面试方法、实施步骤与流程、考场设置要求、面试题本命制与管理以及面试工作人员职责等。
面试考官管理:面试考官小组一般由7或9人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考官分别由组织人事部门、老师学者或招考单位人员担任,其中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官要占相应多数。
面试程序:面试方法包括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等,面试前应采取考官和考生抽签的办法确定面试室和面试次序。面试由主考官主持,面试考官按照面试题本要求,依据考生表现进行评分并签字确认。
监督与纪律:主考官和面试监督员应对本面试室所有考官履行职责和执行考试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在评分表上签字确认。面试监督员未到面试现场的,不得进行面试。
安全与保密
保密要求:面试题本应当在具有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的单位印制,并按照统一的规格封装和配发,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传递、交接、保管、分发、使用。
其他事项
面试公告:面试前应当发布公告,载明面试人员名单、报考职位、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联系方式以及其他须知事项。
成绩合成: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考生签字确认。笔试、体能测评、面试工作结束后5日内,按照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并在甘肃组工网和各市州组织部门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这些步骤和原则确保了公务员面试考试的公平、公正和科学性,旨在通过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化的操作,选拔出最合适的公务员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