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大学对于贫困生的认定主要依据以下几个条件: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家庭主要成员有残疾;
因突发事件给家庭经济造成重大损失;
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无经济来源的孤儿学生;
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家有危重病人,家庭无经济来源的学生或身患残疾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
除国家规定的抚恤金外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烈士及其他优抚对象子女,须由所属乡镇或街道单位出具盖章的证明;
家庭年收入为家庭所在地居民最低平均生活水准线以下的城市下岗职工子女,下岗职工应由所在居委会开具证明,单位效益不好的应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
农村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000元的学生,须由所属乡镇出具盖章的证明;
因家庭发生突然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自身遇到意外伤害或因患严重疾病等造成生活困难的学生。
认定流程方面,学校会要求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申请材料,并结合学生的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因素进行综合评估。认定过程中,学校可以采用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多种方式,以提高认定的精准度。
建议:
贫困生认定工作应注重实证材料的收集与核实,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认定流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和社会的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认定工作应定期进行复查和动态调整,以适应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