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如下:
心脏类疾病
不患有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脏类的疾病。
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心脏听诊有杂音、频发期前收缩、心率每分钟小于50次或大于110次、心电图有异常等其他情况,排除病理性改变后合格。
血压
收缩压小于140mmHg;
舒张压小于90mmHg。
血液系统疾病
不患有血液系统疾病,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结核病
不患有结核病,但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肺外结核病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合格。
其他疾病
不患有恶性肿瘤、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
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各种急慢性肝炎及肝硬化不合格。
其他要求
体检对象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时间由招录机关在体检前通知到本人,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建议考生在报名前仔细对照以上标准,评估自身身体状况,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特别是身高、体重、视力、听力、血压、心率等不符合标准的考生,建议谨慎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