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转专业的条件和流程如下:
基本条件:
个人自愿 :学生自愿申请转专业,并需家长签字同意。身心健康:
申请者需身心健康,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且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学业成绩:
能转的前提是申请转的专业录取分数线不大于申请者的高考分数。
特殊情况
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其他专业学习者。
经学院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办理程序:
申请时间:
学生转专业每学年集中审批一次,申请时间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的最后两周。
申请方式:
学生本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由学院审核同意后统一报教务处。
审批流程
学院制定转专业工作方案并公布。
学生申请,转出学院审核并公示。
接收学院审核并公示。
选拔合格者,由教务处办理转专业手续。
注意事项:
转专业工作原则上只有一次机会。
各学院应根据专业办学资源和人才培养要求适度控制转专业的比例。
选拔结果在教务处官网公示,接受师生和社会监督。
以上信息基于最新的参考信息整理得出,具体政策可能会有所变动,请以吉首大学官方最新发布的文件为准。如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