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重点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德
主要考核公务员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方面的表现。
包括公务员的政治思想表现、理想信念、宗旨观念、政治立场、政治方向、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等。
能
主要考核公务员在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方面的表现。
包括政策理论水平、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储备、平时的工作能力,以及政治鉴别能力、学习调研能力、依法行政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
勤
主要考核公务员在平时工作中的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以及是否具备勤奋精神。
包括公务员是否忠于职守、遵守工作纪律、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敢于担当、甘于奉献等。
绩
主要是指公务员在工作中的实绩,即在完成工作任务和履行工作职业过程中的表现。
包括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
主要考核公务员的廉洁自律情况。
包括是否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是否廉洁奉公、忠于职守,有无利用职务或职权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是否严格遵守公共财物管理的规定,有无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的行为,是否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有无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等。
公务员考试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以此作为评价公务员的主要依据。同时,考试本身也包含行测和申论两科,其中行测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应对能力,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等多个方面;申论则主要考察考生的思想水平和写作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