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的转专业政策如下:
适用范围
普通本科学生(除艺术类专业、高职与普通本科“3+2”分段培养、中职与普通本科“3+4”分段培养和与校外单位联合培养的学生)可以转专业,且原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应在同一校区。
特殊规定
国际旅游学院以外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不能转入其他专业,但国际旅游学院本学院内专业间可以互转。其他专业学生转入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校另行规定。
因实际招生人数或学校办学条件等原因,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可能需要调整专业,由学校统筹调整。
退役后复学的学生,转专业按学校参军入伍学生的相关规定执行。
休学创业后复学的学生,如符合学校转专业的相关规定,在同等条件下,学校给予优先考虑。
基本条件
申请转专业者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入学以来无违纪处分记录。
技能和已修课程等条件符合转入专业要求。
第一学期已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专业大类)前30.0%以内(含30.0%)。
其他要求
学业成绩良好,原专业的学业成绩需达到一定要求。
学生需要具备一定的相关专业知识。
学生需要向学院提交转专业申请,并通过学院的审批程序。
学生需要了解新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名额情况,以确保有足够的机会被录取。
具体学院和专业要求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接收名额10人,要求符合转专业规定,申请学生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接收名额10人,要求符合转专业规定,申请学生需参加面试,面试合格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录取。
动物科技学院:
动物医学:接收名额9人,要求符合转专业规定,若申请学生多于9人,则按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专业排位数由低至高录取。
动物科学:接收名额6人,要求符合转专业规定,若申请学生多于6人,则按已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的专业排位数由低至高录取。
法学院:
法学:接收名额14人,要求符合转专业规定,第一学期期末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按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本专业(专业大类)的相对排位数由低至高确定拟接收人选,相对排位数相同者,按照“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管理学院:
会计学:接收名额16人,要求符合转专业规定,第一学期期末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0(含)以上,按学生第一学期期末成绩在本专业(专业大类)的相对排位数由低至高确定拟接收人选,相对排位数相同者,按照“大学英语”课程成绩由高至低确定。
其他注意事项
转专业的具体政策和程序可能因学校和专业而有所不同,建议查看学院或学校官网了解更详细的信息。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需要填写转专业申请表格,并提交相关材料,如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等。
以上是海南大学2024年转专业政策的详细内容。建议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并与所在学院或转专业办公室联系,以确保符合所有要求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