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受教育权:
包括接受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选择学校和专业等。
参与教育活动:
有权参加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资源,如图书馆、实验室等。
学术自由:
在学术研究和学习过程中享有自由探索和表达观点的权利。
信息获取权:
有权获取与学习和生活相关的信息,如课程安排、考试信息等。
参与管理权:
有权参与学校管理和决策过程,通过学生会等组织参与日常管理。
表达与结社自由:
享有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可以组织和参加社团及活动。
公正评价权:
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并在完成学业后获得相应的证书。
人身权:
包括身心健康权、人身自由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等。
财产权:
学生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
安全与健康权:
有权在一个安全、健康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并获得必要的医疗保障。
就业与创业指导:
在完成学业后,有权获得就业指导和创业支持。
申请经济资助:
在经济困难时,可以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
申诉权: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其他权利:
包括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等,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这些权利旨在保障学生能够在一个良好的环境中接受教育,全面发展个人能力,并为未来的职业生涯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