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考试的科目主要分为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部分。
公共科目
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客观性试题,《申论》为主观性试题。
对省市级综合管理类、县乡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职位分别命制《申论》试题。
报考各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法院和检察院司法警察、监狱人民警察执法勤务类职位采用行政执法类《申论》试题考试。
专业科目
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笔试,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其他特殊岗位可能还需要加试其他专业科目。
建议:
准备参加新疆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应详细阅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3年度公安机关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以了解具体的考试要求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