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务员考试的算分方式如下:
普通职位(不加试专业科目)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加分) ÷ 2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加分) ÷ 2 × 70% +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 30%] × 50% + 面试成绩 × 50%。
公安机关法医职位、监狱机关狱医职位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 =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 + 申论成绩 + 加分) ÷ 2 × 40% + 专业科目考试成绩 × 60%。
成绩计算注意事项:
加分政策: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在计算公共科目总成绩时给予加分。
专业科目成绩折算:对于加试专业科目的职位,笔试成绩需要按照各科目成绩所占比例折算合成。
成绩保留: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会因年份和具体职位要求有所调整,建议参考最新的官方公告或政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