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务员公安考试科目包括: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简称行测):
行测为客观性试题,测查报考者应知应会的基本知识及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
包括政治、经济、法律、文化、历史、地理、自然、科技、公共行政等方面的常识判断。
言语理解与表达:测查报考者运用语言文字进行思考和交流的能力,迅速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内涵的能力。
数量关系:测查报考者理解、把握事物间量化关系和解决数量关系问题的能力。
判断推理:测查报考者对各种事物关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对图形、语词概念、事物关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较、组合、演绎和归纳等。
资料分析:测查报考者对文字、数字、图表等统计性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能力。
《申论》
《申论》为主观性试题,考查的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文字表达能力。
申论题目通常涉及当前社会热点、政策法规、公共安全等领域,要求考生结合实际情况,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案。
《公安基础知识》
公安专业科目测查报考者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应当有的基本素质与能力,包括职业素养、基础知识、基本能力三个方面。
职业素养:测查报考者的政治素质、对人民警察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认知水平。
基础知识:测查报考者掌握有关法律和公安基础知识及运用相关知识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
基本能力:测查报考者在有关执法勤务活动中正确观察、判断、分析案件,妥善应对处置的能力。
此外,对于使用维吾尔语言文字答题的报考人员,还需加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基础知识》,该成绩不计入笔试总成绩,但会划定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综上所述,新疆公务员公安考试的主要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公安基础知识》。建议考生针对这些科目进行系统复习,以顺利通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