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职业大学设立了一系列奖学金项目,旨在激励学生全面发展,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减轻负担。以下是详细的奖学金设置情况:
国家奖学金
金额:一次性奖励8000元。
人数:22人。
国家励志奖学金
金额: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人数:约550人,占在校生总人数的3.3%。
国家助学金
金额:
一等:4300元/年。
二等:3300元/年。
三等:2300元/年。
比例:占在校生总人数的20%,其中一等6%,二等7.2%。
地方政府资助
残疾大学生免学费: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根据在读期间实缴学费标准确定。
校内资助
困难补助:临时困难补助一次性发放1000-4000元。
校内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
一等奖:4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2%。
二等奖:2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6%。
三等奖:1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12%。
学业奖学金:
一等奖:400元/人/年,占学生总数的4%。
企业奖学金
金额:未提供具体金额。
人数:100人。
奖学金评定条件
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道德品德优良。
专业思想巩固,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和文体、科技活动。
参加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良好及以上等级。
综合奖学金候选人必须在本学年德、智、体等方面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名列班级前30%的同学中评选,学业奖学金候选人必须在本学年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10%的同学中评选,两者不可兼得。
奖学金申请与评定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
申请条件包括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尊敬父母师长,道德品质优良,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申请人上一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必须达到班级前45%或学业成绩必须达到班级前30%,在道德风尚、学科竞赛、创新发明、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的,申请人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可放宽到班级前50%。
奖学金公示与异议处理
国家励志奖学金
公示时间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拟获奖学生有异议,可与党委学生工作部联系。
这些奖学金项目为扬州职业大学的学生提供了多方面的资助和支持,旨在鼓励学生全面发展,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经济上的帮助。建议有意申请奖学金的学生详细了解评定条件和申请程序,以确保能够顺利获得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