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各省高考录取分数线如下:
全国平均分数线
理科普通大学录取分数线为269分,文科为271分。
理科一本大学录取分数为303分,文科为313分。
211大学理科分数线为385分,文科为397分。
部分省份分数线
河南省:286分。
江苏省:350分。
湖南省:理科普通高等院校录取分数为290分,重点高等院校录取分数为320分。
内蒙古:理科大专录取多数线为286分,本科录取线为302分;文科大专分数线为293分,本科录取分数线308分。
陕西省(西安交大):287分。
其他信息
1979年高考总分为500分,分文理科进行考试,语文、数学、政治是公共考试科目,理科是物理化学,文科是历史政治。
-那个年代的高考形式不分文理科,都是统一考试,有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七门学科,每一门学科的考试总分各占100分,题型难度不大,但是能够考好的学生不多。
建议:
由于1979年恢复高考不久,各地分数线相对较低,且不同省份的分数线差异较大。
具体省份的录取分数线可能受当地经济、政策等因素影响,建议参考教育部门公布的官方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