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降级条件有哪些政策

小笨熊说故事 · 2024-12-28 01:10:54

大学降级条件通常包括:

不及格课程数量

一学期或学年累计有三门课程或两门主要课程不及格。

单学年所获学分低于20个,或已修读的课程及实践环节不及格学分累计达15个且低于30个。

学分制度

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学生在一学年不及格课程学分总数达到学年所选学分总数的1/3者。

特殊情况

学生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如疾病或生理缺陷,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其他专业学习者。

其他规定

学生确有专长,本人申请,经转入专业考核证实,转入该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学校认为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专业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本科三年级及其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及其以上者,自费转入公费者,无正当理由者,均不得转专业。

次数限制

本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留、降级不得超过两次;同一年级不能留、降级两次。

专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留、降级一次。

补考机会

一年级学生第一学期补考后不及格课程达到留、降级规定时,可跟班试读,准许于第一学年结束时再补考一次。

自愿申请

非毕业班学生未达降级学分条件而自愿申请降级的,由所在学院批准并报教务部备案后,办理降级手续。

请注意,不同学校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规定,上述信息仅供参考。您可能需要咨询您所在学校的教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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